刘元春:允许赤字货币化就是允许政府行为无纪律化,会导致政府行为的失范"
一、赤字货币化必须要有边界的界定,不能泛化。
近日有观点称“货币数量论”已经过时,以货币存量来衡量宏观杠杆率已经不合时宜,主张发行特别国债,推行财政赤字货币化。对于这个观点,我认为需要考量一下推行财政赤字货币化的前提条件。首先,“货币数量论”在短期内发生一些偏离,这是正常的现象,不能简单化。在经济金融化的过程中,用货币存量描述杠杆率,用债务率衡量经济运行的状况的确存在一些问题,但是这些问题并不意味着财政赤字货币化就是没有前提条件的理论假说或政策主张。
在现代经济史上,财政赤字货币化并非十分罕见的现象,在央行独立性规则和财政纪律法规化之前,很多国家都经常采用这种政策手法来应对财政收支压力。严格杜绝财政赤字货币化在人类历史上的时间并不长。即使如此,在一些特殊时候,实行财政赤字货币化也有其必要性,因为任何政府的债务支出、社会的债...